【信息发布时间:2025-03-1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受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受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枫桥景区八套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寒山别院4-9号(枫桥景区)1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4.97平方米,参拍保证金5万元。
2、枫桥大街28-40号(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92平方米,参拍保证金2万元。
3、枫桥大街28-42号(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77平方米,参拍保证金2万元。
4、旅游码头东侧(枫桥景区)3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37.86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0万元。
5、寒山别院东外18号(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9平方米,参拍保证金2万元。
6、寒山别院东外19号(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6.71平方米,参拍保证金2万元。
7、寒山别院东外22号(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1.26平方米,参拍保证金3万元。
8、寒山别院东外24号(局部)(枫桥景区)2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0.32平方米,参拍保证金2万元。
二、拍租地点及时间:
拍卖公司: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大新巷口。
拍租时间:2025年 4 月 2 日下午2时,拍租地址:苏州市三香路488号金陵雅都大酒店会议室。即日起至2025年 3 月 27 日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12-67770198
三、注意事项:
1. 意向竞拍人需在2025年 4 月 1 日下午3时前持有效证件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
2.竞拍人报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标的1仅用于办公、文化推广,标的2及标的3仅用于办公、仓储,标的4仅用于餐饮,标的5仅用于非遗产品、枫桥景区等相关的文创产品,标的6仅用于特色小吃、简餐,标的7仅用于咖啡、茶饮,标的8仅用于枫桥寒山文化周边产品、饮品;所有标的禁止用于其他用途;禁止擅自转租(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给他人使用)、擅自搭建。
4.本租赁合同时间以房屋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承租人在规定的租赁期内不可以任何理由自行终止合同。如出现此情况,承租人支付的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由房屋所有方所得,不做任何赔偿。
5.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费用及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6.拍租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证照齐全方可营业;竞得人自行清场,委托人、房屋所有方、拍租人申明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7.租赁期内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的,出租方、委托人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不属出租方、委托人违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补偿、赔偿。
8. 标的详情、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租告知书》。
9.此公告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苏州日报。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