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1-1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规范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升我市中介超市服务水平,1月12日,苏州市政府印发《苏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 第七条明确: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具体承担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公布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相关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并做好平台交易风险提示;
(二)维护本市中介服务事项库、机构库、项目库等,统计相关使用情况;
(三)根据中介超市的相关制度和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中介超市运营的相关具体实施规程;
(四)对中介超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五)组织项目业主对中介服务进行评价,受理和处理有关咨询,协调项目业主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有关咨询,协助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处理有关投诉。
《办法》指出:
本办法所称中介超市,是指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为全市中介服务免费提供支撑的综合性信息化网上交易平台。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中,要求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有关活动,以及行业主管
部门对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因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中介服务紧急采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事故紧急调查处理所实施的中介服务紧急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中介服务采购,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
中介超市按照“统一标准、省市共建、分类管理、分级使用、一地入驻、全市通行”进行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
中介超市遵循“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自愿选择”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业主在遵守本办法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活动。
《办法》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下一步,我中心将在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运营服务相关职责,为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高效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