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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业绩的真实性,投标单位业绩除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外,还需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材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请及时按照招标文件更新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业绩相关附件,项目具体要求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企业业绩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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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