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的太仓市娄江新城太仓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工作,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太仓市娄江新城太仓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太仓高新区
3、项目编号:JSHJ2021-TC-Z-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太仓大道西起于现状白云渡路交叉口(不含)、东至规划站东大道交叉口(含),长度约4.20km,规划红线宽度50m,两侧绿带宽度25m;综合管廊工程范围同道路工程范围,拟设置为四舱结构断面,分别为天然气舱、综合舱、热力舱、电力舱,总长度约为4.23km。
图1-1 项目总体布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管、污水管及人行地道。
(1)道路及桥梁工程
太仓大道道路工程长度约4.20km,规划红线宽度50m,两侧绿带宽度25m。沿线共涉及6处桥梁,分别为老横沥河桥、三凤湖(横沥河、江申泾)桥、千步泾桥、区中河桥、石头塘桥、老石头塘(南段)桥。
太仓大道:城市主干路,路面设计基准期:15年
设计车速:60km/h
车道规模:双向六车道+一对公交专用道,标准段宽度大车道3.5m、小车道≥3.25m
道路净空:机动车道5.0m ,人非2.5m
荷 载:路面:BZZ-100
桥 梁:城-A级,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老石头塘桥50年,其余桥梁不低于100年
水 务:百年一遇洪水位:4.26m(吴淞高程)
常水位:3.2m,梁底标高:≥5.0m
图1-2 太仓大道道路工程横断面图
(2)综合管廊工程
综合管廊部分总长度约为4.23km。
太仓大道综合管廊标准段采用四舱形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布置于道路北侧绿带内。综合管廊四舱室由北向南依次为天然气舱、综合舱、热力舱、电力舱:BXH=(1.7+2.7m+2.2m+2.6m)×3.1m,外尺寸为10.9m×3.9m。
其中:天然气舱内容纳DN300燃气管并预留一根管位;
综合舱容纳约24孔梅花管通讯、DN600给水管,并预留一根DN400中水管管位;
热力舱内容纳一根供热管道(蒸汽介质),管径为De700(含保温层);
电力舱内容纳110kV电缆6回、10kV电力管线24孔电缆。
图1-3 综合管廊工程横断面图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9154.6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74186.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69.01万元,预备费为18885.5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1413.57万元(按2021年6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计算)。
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投资额进行决算审计为准。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9154.62万元。资金来源于两个部分:
一是项目资本金43830.92万元(暂定值),全部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的规定。
二是债务融资,由中标特许经营者以项目公司为载体,采用合法合规方式筹集,计175323.70万元(暂定值)。
表1-1 项目资金来源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比例 |
金额(万元) |
项目资本金 |
20% |
43830.92 |
其中:政府方支出 |
34% |
14902.51 |
中标特许经营者支出 |
66% |
28928.41 |
融资金额 |
80% |
175323.70 |
其中:政府方融资金额 |
0% |
/ |
中标特许经营者融资金额 |
100% |
175323.70 |
项目总投资 |
|
219154.62 |
运营和维护内容为项目设施的运行、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等,且应满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合同体系约定的对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及相应管线入廊服务的要求,具体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
道路、桥梁、绿化及景观等运营和维护由项目公司委托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的有关机构负责实施,费用由该机构承担。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特许经营方式。
太仓市人民政府授权太仓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特许经营项目的前期准备、识别、采购、监管,并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特许经营者,会同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授权太仓中鑫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参股项目公司,并代表政府方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单位,具体负责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中标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66%:34%,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有使用者付费的基础。使用者付费的来源主要为入廊管线单位缴纳日常维护费和入廊费。使用者付费不足以弥补项目公司全部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因此需要政府就不足部分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年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基数=年可用性服务费+年运营维护费-年度使用者付费。
7.1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入廊管线类型及规模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且不低于《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府〔2017〕122号)、《市政府关于延长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试行期的通知》(苏府〔2020〕31号)规定的基准价,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收取风险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行承担。符合《太仓高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补贴办法》(太高新管发〔2021〕13号)的,按该办法执行。
特许经营期限内,若苏州市政府更新或延期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以最新收费标准为准;若苏州市政府未更新或未延期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太仓市政府制定相关收费标准,项目公司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收取按太仓市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7.2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首次支付时间原则上为运营期第一个日历年次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后5月之前支付50%,余款11月之前支付完成。往后支付时间以此类推。最后一期可行性缺口补助于项目移交考核完成后支付。若项目进入运营期后,至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节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尚未完成,可行性缺口补助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计算并先行支付,待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2个月内多退少补。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向太仓高新区有关单位进行项目资产的无偿移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条件:
2.1融资要求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须具有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的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商业银行提供的授信证明或授信合同或贷款意向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业绩经验要求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满足)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建设投资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地下综合管廊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管理项目。(业绩以项目立项或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立项批复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无法通过:
3.1联合体成员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2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3联合体各方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为零,且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5%,明确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
3.4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单位不得参与两个及以上联合体;
3.5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4、其他要求
4.1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对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进行信用查询。对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存在应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其申请资格无效。
4.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属于同一联合体的成员除外。
4.3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特许经营者股权比例为:34%:66%。
4.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申请人及其关联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项目公司组织的施工、设计、监理、造价等招标活动。
4.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无论本项目选定的中标特许经营者是否具有施工、设计、监理、造价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且满足项目所需资质要求的,本项目后续施工、设计、监理、造价等事项,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相关单位。
4.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本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造价等部分由项目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自主开展招标活动,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发布交易信息,完成招标。
4.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本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太仓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将管理信号接入苏州市级管廊控制中心,接入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4.8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项目公司成立后施工招标的招标人期望值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5%。
4.9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项目融资成本不高于当期LPR(根据当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于该成本的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10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承诺项目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入廊管线类型及规模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且不低于《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府〔2017〕122号)、《市政府关于延长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试行期的通知》(苏府〔2020〕31号)规定的基准价,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收取风险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行承担。符合《太仓高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补贴办法》(太高新管发〔2021〕13号)的,按该办法执行。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信息:
出售时间: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出售方式:现场
标书售价:本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
四、申请文件提交: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14: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开标间4(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五、资格预审有关信息: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2、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9月6日14:00
3、资格预审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评标间3(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六、公告媒体和期限:
公告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资格审查时各申请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康码、佩戴口罩,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康码及14天行程轨迹、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或苏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或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2℃的导致不能参加本次资格申请活动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受疫情影响,申请人无法现场投标的或资格申请文件原件无法到达递交地点的,可将资格申请文件原件或资格申请文件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后按文件要求封装,以邮寄方式快递到采购代理机构或按资格预审公告的申请文件提交要求现场递交。收件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联系人:顾菲儿、周纯;联系电话:0512-87770870。
3、申请人应考虑邮递件时效性,应当提前邮寄,到达时间应在2021年9月6日11:30之前(以邮戳为准),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快递件不接收到付。申请人应随时跟踪快递行程,疫情期间如发生无法配送到收件地点或者文件丢失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4、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申请人未到现场参加资格申请活动的,视同认可资审结果。
八、本次资格预审监督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邮编:215131
电话:0512-87770870
联系人:顾菲儿、周纯
2、采购人: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府南街29号
联系人:钱奇琦
联系电话:0512-53835065
3、监督部门:太仓市城市管理局纪委监督
地址:太仓市府南街29-1号
邮编:215400
联系人:太仓市城市管理局纪委监督
联系电话:0512-53518500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