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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常资规网工挂〔2024〕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及《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交易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地块 用途 | 产业门类 | 投资强度(总投资) | 规划指标 | 使用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 |||||||||||
2024GJ001A | 莫城街道中心河路以南、环来泾路以西 | 3816 | 工业 | 标准厂房 | 不低于600万元/亩 | ≥1.6 | ≥40% | ≤10% | ≤7% | 30 | 721.224 | 145 | 10 | 集体地块 |
2024GJ001B | 莫城街道中心河路以南、环来泾路以西 | 955 | 工业 | 标准厂房 | 不低于600万元/亩 | ≥0.1 | ≥10% | ≤10% | ≤7% | 30 | 133.2225 | 30 | 5 | 国有地块 |
2024GJ001C | 莫城街道中心河路以南、环来泾路以西 | 9164 | 工业 | 标准厂房 | 不低于600万元/亩 | ≥2.0 | ≥40% | ≤10% | ≤7% | 30 | 1278.378 | 260 | 15 | 集体地块 |
分割转让要求:地块部分可分割转让,部分不可分割转让;首次分割转让前,分割方案须报市政府备案通过;可分割转让部分建筑面积不得高于总建筑面积的70%,其中竣工后可直接分割转让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其他可分割转让部分原则上先租后转,需在整宗地达到监管协议约定的产出、税收、转让要求,并经属地认定同意后方可逐步分割转让。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
1、上述三地块属于2024GJ001相邻子地块,其中2024GJ001A地块、2024GJ001C地块使用权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6.28.85:82/view/linkIndex)挂牌出让,2024GJ001B地块使用权通过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083/)挂牌出让,三地块须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且须为同一受让人竞得。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A地块、B地块、C地块3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确保同时竞得,避免因为仅竞得一宗地块而承担成交无效、竞买人违反竞买规则的不利后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
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 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互联网出让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需持CA证书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和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香山北路9号)二楼148窗口(联系电话:0512-52816950)、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联系电话 0512-68701110)。办理成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陆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和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名。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申领。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参与报名的CA数字证书名称一致。
竞买人持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所有上传文件必须盖章):(1)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2)资金来源情况承诺书;(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 2024GJ001A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 2024GJ001B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 2024GJ001C地块
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竞买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个或1个以上增价幅度的整数倍。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A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B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C地块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A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B地块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2024GJ001C地块
5.成交通知: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办公室(资源利用科)进行竞买资格审查。若三地块非同一竞得人竞得,则三地块成交结果均无效,本地块竞得人构成违反竞买规则,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6.成交确认:审查通过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入市主体签订《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7.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须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入市主体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说明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本次网上挂牌交易采取价高者得的办法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即为该幅地块的受让人。网上挂牌交易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 (2020) 58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 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邹 球 联系电话:(0512) 52776473
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常熟市新世纪大道1079号
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85:82/view/linkIndex
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083/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