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0-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台高速公路树山互通工程交安设施、监控、声屏障等附属工程STSS-HTGC-FSG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台高速公路树山互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苏州交建许字【2025】00011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台高速公路树山互通工程交安设施、监控、声屏障等附属工程STSS-HTGC-FSG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东北部,苏台高速公路与通浒路交叉处。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S17苏台高速和苏州高新区通浒路交叉口附近新建T型互通,路线全长约1.3公里,匝道长度约2.8公里,用地面积约7.6万平方米。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约3114万元。
2.1.4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完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试运行期 / 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TSS-HTGC-FSGC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高架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声屏障工程、照明及供配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31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如投标单位仅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仅能承担本项目声屏障工程部分内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包范围)};
③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④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0月0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一级(含)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含在某一综合工程中,表5中须能反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对应的合同金额);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施工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联合体各方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资格:
①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约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步青路600号
联 系 人:应宇东
电 话:0512-68558453
招标代理: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 系 人:张茂松、吴智远
电 话:0512-65180430
E-mail:wuzhiyuan@suzhouhaiqi.com
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0512-68125717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0.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10.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4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10.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10.7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10.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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