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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南港池一期工程装卸设备采购项目NGCYQ2025-C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南港池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469号(项目代码:2020-320508-55-02-114262)批准建设,项目买方(招标人)为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现对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南港池一期工程装卸设备采购项目NGCYQ2025-C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苏州市中心城区西北侧,金阊新城西南角。占用自然岸线范围为京杭运河苏州段东岸17K+500~18K+148。建设8个1000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长520m,年设计通过能力27.2万TEU;港区占地面积13.2644万㎡,其中陆域堆场面积5.125万㎡,道路面积4.36万㎡,重箱堆存能力7105TEU,空箱堆存能力2226TEU。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GCYQ2025-CG1标段;招标范围为2台40.5t-35m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2台40.5t-40m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4台40.5t-19m远控半自动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上设备的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发运至用户现场、测试直到双方签发最终 验收证书、并取得用户当地主管部门发放的设备安装检验报告等全过程,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且包括投入使用前取得起重机首次检验报告。合同估算金额约2亿元。
计划供货期:自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是货物的主生产商(注: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和②: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级或B级);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级或B级);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1.3 业绩要求满足①和②: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1台40.5t及以上起重量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供货安装业绩;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1台40.5t及以上起重量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供货安装业绩;
注:一个供货业绩中同时具备1台(或以上)40.5t及以上起重量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1台(或以上)40.5t及以上起重量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可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a.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等级(服务类)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级或B级);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0.5t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均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金仓街2号
联 系 人:邱纯烈
电 话:0512-6570120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0429室
邮 编:215021
电 话:0512-67626741-8010
联 系 人:金健文、邱苏凯、张立新
mail: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邮 编:215007
电 话:0512-68125717
8、其他
8.1本项目对项目经理不作要求。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4招标补遗书(若有)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8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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