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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照明及供配电施工项目
CJLNY-ZMGD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506-48-01-340436),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4】6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为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照明及供配电施工项目CJLNY-ZMGD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位于吴中区内,北起苏福快速路以南现状长江路与七子路交叉口,沿既有长江路向南,下穿七子山山体,南至绕城高速以北的旺山路与南官渡路交叉口,项目路线全长约6.428km,其中七子山隧道长6.18km。为确保项目主线与宝带西路、吴中大道间的交通转换,各设置一对上下匝道隧道,其中匝道隧道全长1.697km。主线按设计速度为60km/h的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
本次招标为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隧道(含上下匝道隧道)照明工程、敞开段及地面道路照明工程(不含山体北侧路段,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隧道供配电、电力监控等,建安费约人民币12882.5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CJLNY-ZMGD1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照明灯具及相关照明设施、电线电缆、变电所及电力监控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验收、试运行、培训、缺陷责任期服务及临时排水等。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项目,②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注:两项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可为同一个项目或分属于两个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若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包含在某一综合工程中,表5中须能反映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对应的合同金额,下同);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联合体投标的以各方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c、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或以上等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约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话:0512-65258823
联系人:范军卫、纪玉峰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电话:0512-68220032
联系人:赵雪佳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联 系 人:庄亦农、邱苏凯、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16、8007分机
E-mail: 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8125717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5 特别说明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 《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 《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6)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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