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委外检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5]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东进路北侧、尹中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检测费约197.97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
N3205010304001896005001 | 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委外检测 | 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委外检测 | 197.97 | 1032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二、备注:(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2)项目负责人上岗证书和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3)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6)本工程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9-29 00:00至2025-10-13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 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魏天意 | 联 系 人: | 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 ||||||
电 话: | 0512-66562978 | 电 话: | 0512-68079778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914655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