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5-1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一标段)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28号、苏行审项建〔2023〕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西侧,肖家巷中段。地块北邻大儒巷,南至肖家巷,西靠青少年宫,东接民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61.18平方米,其中27号民居(苏州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涉及建筑面积约510.51平方米,29号民居(苏州市控制保护建筑)涉及建筑面积约1050.67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修缮内容为屋面翻修、墙体、门窗、地面、石作、油漆、水电、木结构及庭院修缮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240002002 |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一标段) | 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肖家巷桑宅保护修缮项目(一标段) | 825.78 | / | 18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包括控制保护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 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为文保建筑修缮的项目提供文物主管部门批复,控保建筑及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项目提供相关部门(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的批注盖章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未按规定提 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3.6.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6.3)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6.4)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一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3.7.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7.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4)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5-12 00:00至2025-05-19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6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1430 号 | 地 址: | 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3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金圆、范翔 | 联 系 人: | 周哲羽、张聿 |
电 话: | 0512-67700617 | 电 话: | 0512-68362259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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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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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