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众泾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众泾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4〕4号、相行审投研〔2024〕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环宏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 (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众泾片区
规模:众泾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同步建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安设施、沿线路灯照明及管线综合等,合同估算价约29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0287002002 | 众泾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众泾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00:00至2025年04月30日23:59:59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一)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要求:2022年04月0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且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2)单项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要求:2022年04月0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及以上内容)且担任负责人。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单项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咨询成果报告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均需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六)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八)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造价咨询:概(预算)编制、跟踪审计。
(3)招标代理:本项目工程类招标及相关的货物等招标工作。
(九)其它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扫描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包含3家)均入围 ,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906/37401c39-c1fa-4b7a-ba5d-46e7192e335e.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古元路105号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星云汇广场1幢10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鑫 | 联 系 人: | 周家慧、张佳佳 | |
电 话: | 0512-65807015 | 电 话: | 0512-66185285-8033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61852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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